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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生物:关于承担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化工区块征迁安置费用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担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化工区块
                       征迁安置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具体情况
    为了支持大洋化工区块产业发展,规范化工用地红线规划,解决浙江大洋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建德市人民政府专题
研究了大洋镇胡店村下王自然村(以下简称“下王村”)征迁安置相关工作事宜。
下王村及其周边居民征迁后,大洋化工区块纳入浙江省化工园区—“建德市高新
技术产业园”规划。
    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化化工、大洋生物相关事宜专题专题会议纪要》
(建府纪要〔2019〕31 号)、《大洋镇化工产业布局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大洋
镇党政班子《办公会议纪要》(〔2021〕5 号)要求,明确本次征迁费用出资主
体为建德市高铁新区(高新园)、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和大洋镇两家上市化工
企业按照 4:3:3 比例共同承担,两家企业承担比例由大洋镇负责协调。
    目前,下王村征迁工作已接近尾声,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立项,根据大洋镇化
工产业布局项目该区块估算总投资 3.85 亿元。
    为了下王村征迁安置工作的有序开展,经与本次征迁工作责任主体建德市大
洋镇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在企业间的分摊比例未确定之前,公司 预先支付
2,000.00 万元用作大洋镇支付农户征迁安置补偿费用,其余部分待明确企业支
付比例,项目完成后另行结算。征迁区块土地收储后,优先保障公司用地,用于
企业发展。征迁区块土地出让后大洋镇留存收益部分、或出售分配后剩余安置房
所得收益(如有),按征迁出资比例三方共同享有,具体相关责、权、利等相关
事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阳贵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征
迁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