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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11-26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1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第四届
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
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阳贵先生、汪贤玉先生、涂
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
人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爱民先生、
姜晏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
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
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一: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阳贵先生,195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
生产技术科科长、厂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
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泰洋化工执行董事,大洋有限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总经理,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
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阳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8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与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旭君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陈
阳贵先生与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为一
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陈阳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阳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陈阳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汪贤玉先生,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 年 10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焦磷
酸钾车间操作工、质检员、生产技术科技术员、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董事长、副董
事长、厂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子公司泰洋化工监事,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
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镇城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丛晟食品董事,大化生物董事,
圣持新材执行董事;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0%的股份。汪贤玉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
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汪贤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贤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汪贤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涂永福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机修负责人、
机修车间主任、副厂长、机修车间主任、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
董事,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永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3%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
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涂永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涂永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涂永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仇永生先生,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 12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
作工、班组长、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供销科长、董事、经营副厂长,
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子公司浙江舜跃执行董事,大洋生物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舜跃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永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6%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
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仇永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仇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仇永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卫军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1985 年 5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
验员、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董事、碳酸钾车间主任,子公司济源市大
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会主席,
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大化生物监事;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卫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7%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郝炳炎先生、财务总监陈旭
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关卫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卫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关卫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郝炳炎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1982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质管科副科
长、科长、企业开发科科长、外贸科科长,大洋有限外贸科科长、信息部部长,大洋生
物董事、信息部部长;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兼供销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炳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4%的股份。涂永福先生与董事长
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财务总监陈旭
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郝炳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炳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郝炳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秋燕女士,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原化学工业部规划院)教授级高工,副
总工程师。1985 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系,并获得精细化工学士学位,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化工医药)。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参加了“八
五”和“九五”、“十一五”和“十二五”精细化工规划,执笔完成了精细化工及化工
新材料产业的第十个五年发展规划,参加了《石油和化工工业“十三五”规划》中期评
估和“十四五”发展研究工作,并先后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的专
题研究;参与完成了安徽、广东、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和云南等省市
的化工及精细化工发展研究工作;主持了上百个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项目的可行行研
究、产品市场调研、项目选址、化工园区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此外,还参与了商务部
的赖氨酸和有机硅的反倾销工作。现兼任山东石大富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
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秋燕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韩秋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韩秋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曾爱民先生,汉族,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曾担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
计研究所所长、财务学系主任等职。同时担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智库专家、浙江大学
EDP 中心、北京当代金融培训有限公司、华夏经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讲师和咨询顾
问,为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等世界 500 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和成本方面的
培训与咨询服务。现兼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喜尔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爱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曾爱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曾爱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姜晏先生,汉族,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8 月,杭州泛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并购和投资财务尽职调查
工作,香港上市财务顾问和财税咨询工作。现兼任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灿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豪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杭州阿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姜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姜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姜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