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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13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
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
席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如下:
    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副董事长:汪贤玉先生、涂永福先生
    非独立董事: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郝炳炎先生;
    独立董事: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况。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曾爱
民先生、姜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
三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陈阳贵              韩秋燕、仇永生
     审计委员会                曾爱民              姜   晏、汪贤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姜   晏             曾爱民、关卫军
     提名委员会                韩秋燕              曾爱民、陈阳贵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如下:
    监事会主席:席建良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刘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卫红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如下:
    总经理:陈阳贵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汪贤玉先生
    副总经理: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叶剑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旭平先生
    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
    审计部负责人:朱纪陆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章芳媛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旭平先生、章芳媛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旭平、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58318000
    电子信箱:Xuxuping65@126.com;1355714860@qq.com
    邮编:31161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张群华先生、沈梦晖先生和第四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范富良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仇卸松先生在任期届满后离任。
张福利先生、张群华先生、沈梦晖先生、范富良先生、仇卸松先生在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福利先生、张群华先生、沈梦晖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
票。范富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643,662 股,持股比例为 1.07%;仇卸
松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681,071 股,持股比例为 1.14%;离任后,范富
良先生、仇卸松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做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
关事项。
    新任董事、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和本公告披露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职工代表监
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
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叶剑飞先生,出生于 1974 年 10 月,化学工程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曾任吴江市太湖工业废

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安庆市

鑫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香

料香精(杭州)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部

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叶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叶剑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旭平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 年 7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
酸钾车间操作工、计量能源科科员、安全员、计量能源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
监事会主席,子公司泰洋化工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大洋生物监事会主席、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丛
晟食品监事会主席;现任大洋生物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法务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徐旭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徐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陈旭君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 年 9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子公司济源市大
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大洋有限财务部主办会计,大洋生物财务部副部长、
财务总监;现任大洋生物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旭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30,17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阳贵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汪贤玉、涂
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陈旭君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朱纪陆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助理会计师。1988 年 5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车间操作工、
会计、财务科科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纪陆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8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朱纪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章芳媛女士,199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公司行政专员。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公司人事专员。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章芳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3,058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章芳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