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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全体董事勤勉履行股东大
会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
会决议的实施,为保障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1 年是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后的第一年,也是公司继往开来、蓬勃发展
的一年,更是公司成功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
国内需求收缩,大宗原料供给大幅波动,预期转弱以及能源“双控”等不利因素
影响,企业经营环境遇到了多重困难。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沿着“巩
固钾盐地位、拓展氟化产业、扩大兽药品种、提升研发水平”的发展战略谋篇布
局,做到生产、防疫两不误,维护了主要产品产销量提升和公司经营业绩的总体
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3 亿元,同比增长了 15.46%;实现净利润
7,000.93 万元,同比下降了 23.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5,799.46 万元,同比下降了 32.11%。
    一、2021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一)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
席董事会,本着谨慎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保障生产经营的平稳运作。
    (二)2021 年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4 次,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及授权,认真执行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
公司长期、稳健得发展。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
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参考。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
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研讨会的时间,
就人才培养、发展战略积极建言献策,尤其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刻的
剖析,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董
事会补充了 1 名高级管理人选;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十五个大议案及 9 个分议案,
提名了新一届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并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依照《公司章程》、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的议案》,组织实施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20 年度考核工作;选举姜晏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形成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凭
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能力等,结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1)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定期会议四次,其他会议 2 次。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先后审议《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
司与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审报告及 2021 年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等 26 项议题,并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
完成了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续聘审计机构进行审议。与公司审计机构
就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时间及本年度一些特殊事
项的审计风险等安排进行沟通后,制定了关于审计公司年度报告的时间安排;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
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其中,年报事后沟通由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
董事、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同时就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形成决议,就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
发表独立意见。
    (5)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进
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各位委员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较好的完成季
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财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季度、半
年度、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6)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审的工
作报告,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执行。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
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
和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虽然不便到公司现场参会,也通过对审阅资料、视频会
议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股份回购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独立董事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
交流与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运行状态、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所处行业动态、面
临的风险、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监管精神与动态、对外投资情况、重要项目建
设情况等重大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衍生
品投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选举非
独立董事和高管、回购股份等方面提出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
范化运作、以及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关系管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关系管理,并指定《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
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做好内幕知情
人员档案和重大事项备忘录。同时,公司通过互动易、投资者专线电话、投资者
调研活动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公司还主动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
报告公司相关事项,以准确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
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浙江监管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招股说明书募投项
目开工时间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
用印审批不规范、未区分一般项目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流程、三会记录不规范的
问题。对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查找
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认真整改,并发布了整改报告公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积极发挥在公
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切实地履行董事会职责,不断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