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行,维护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列席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动作及健康发展。现将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议案 审议结果
1、 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3/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5、 审议《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过
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批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财
2020/7/20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
务数据对外报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
2020/11/4 《关于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通过
会议
1、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2、 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2020/11/17 通过
会议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
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的不规
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
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
会计无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202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
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年度的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
价,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5、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
投资主要系对子公司进行增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7、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
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