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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富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
 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称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1 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况。
        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李 平            8               8                0           0            赞成


        本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李 平                   2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类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
                                                                        同意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
                       第二届董事会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1          2021/3/19
                       第十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同意
                                    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同意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
                                    购买湖南金富部分资产的权利的独      同意
                                    立意见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2          2021/5/7    第十二次临时                                     同意
                                    意见
                       会议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
                       第二届董事会
                                    整、延期、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3          2021/7/9    第十三次临时                                     同意
                                    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翔
                       会议
                                    兆科技 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4          2021/8/20   第十四次临时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会议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及
重大事项进展,关注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
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
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
健全公司内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定期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运用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的发表专业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
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
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   平
  2022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