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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金富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3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93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5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450,000.00 元,扣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0,132,700.00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90,317,300.00 元。主承销商扣除含增值税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67,114,627.04 元
(不含前期用自有资金垫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2,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为 63,315,685.89 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513,335,372.9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2 号《验资报告》验
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
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408.8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 资金投 资项 目的自筹 资金 2,408.88 万元 ;( 2 )直接 投 入募集资 金项目
       14,808.69 万元;(3)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4)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4,000.00 万元;(5)个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结余资金(主要为利息
       收入)9.61 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227.18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 22,804.55 万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212.19 万元,手续费 0.6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016.09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为 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44282101040012168                             7,394.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44281001040059147                             5,977.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44050177903800000456                          5,417.8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44282101040012267                             4,742.0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8110901013201216617                            484.08

                       合计                                                                24,016.09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22,217.57 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塑料瓶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7,059.94               7,059.94                   1,306.14
         饮料塑料防盗瓶盖生产线技改
 2                                            10,258.90              10,258.90                   3,126.12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16.17               4,516.17                    187.4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5       成都塑料瓶盖生产基地建设项            7,657.18               7,000.00                   1,617.67

                                                  2
      目(一期)

6     收购翔兆科技100%股权项目        15,686.00          15,686.00           10,980.20
              合计                    50,178.19          49,521.01           22,217.5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
    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发行主
    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
    的具体事宜。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3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
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
品,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
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
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
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5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
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金富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金富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宋建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