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提供审
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
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
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李 平
罗智雄
孙民方
2022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