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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富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3-28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下
午 15: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
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 2023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 43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6.00                                                        √
                          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融资及担
 7.00                                                        √
                        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湖南
 8.00                                                        √
                  金富部分资产的权利的议案》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4、议案 7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以上通过。
    5、议案 8 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4 月 13 日(星期四)、4 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 43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 2)办理登记手
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
箱、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将以上相关资料在 2023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霜
    电话号码:0769-89164633        传真号码: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 43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8”,投票简称为
“金富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金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
  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6.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融资及担保
7.00                                                 √
                       额度的议案》
         《关于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湖南
8.00                                                 √
               金富部分资产的权利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
  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
  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