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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2020-11-30  

                                                               同兴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电子信箱:tianhe@mail.hf.ah.cn


                      5-1-7-1
                                                   同兴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天律证 2019 第 00170-6 号



致: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编
报规则第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 简 称“本所 ”)接受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同 兴环保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李结华、鲍冉、杜梦洁、李梦珵
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同兴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股)
并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本所律师已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24日、2019
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5日、2020年2月20日对同兴环保本次发行分别出
具 了 天律证2019第 00170号《安徽天禾律 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 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股)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和天律 证 2019第00171号《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兴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股)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天律证2019第00170-1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
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股)并上市之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天律证 2019


                                 5-1-7-2
                                                    同兴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00170-2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 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二)》”)、天律证2019第00170-3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
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股)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
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天律证 2019第00170-4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A股)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天律证2019第00170-5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本所律师现就中国证监会提出
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

    凡经本所律师核查,同兴环保的相关情况与《法律意见书》、《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及《律师工作报告》披露
的情况相同且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无补充或修改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
再重复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就出具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所声明事项适用前述
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已声明的事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涉及到
的简称含义除特别声明外,其余简称含义与本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及
《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首发办法》、《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因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以及有关事实所涉及的法律问 题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5-1-7-3
                                                           同兴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问题一、请说明发行人的技术来源,发行人多名高管均来自于安徽威
达净化,请说明发行人技术与该公司的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
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技术来源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烟气治理服务、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脱硝设备
及除尘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其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情况如下:

序                                                                         主要研发
     主要产品/服务     主要技术             技术来源及发展过程
号                                                                           人员
                                    2004 年,由北京工业大学何洪教授课
                                    题组自主立项,开展低温 SCR 脱硝催
                                    化剂的基础配方和制备技术研究,于
                                    2008 年挤出配方研究成功。2012 年北
                                    京方信利用多年研究的基础配方和工
                                    艺生产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同时对      何洪、李
     低温 SCR 脱硝   低温催化剂制
1                                   催化剂配方和 SCR 相关配套设施进行      坚、李凯、
     催化剂          备技术
                                    改进。2013 年,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       吴锐
                                    成型技术得到突破,攻克了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因材料成分和结构复杂而
                                    难以成型的难关,解决了低温 SCR 脱
                                    硝催化剂机械强度低、性能稳定性差
                                    和产品一致性低的问题。
                                    2013 年完成该技术的研发,2014 年建
                     SDA 旋转喷雾
                                    成工业化试验装置,2014 年至 2015 年
     SDA 脱硫+除     干燥脱硫工艺                                          苏龙龙、李
                                    完成历时 1 年多的工业化试验。于 2017
2    尘低温 SCR 脱   技术;低温                                            云龙、盛大
                                    年在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二期 4×
     硝              SCR 脱硝工艺                                             海
                                    42 孔 7m 顶装焦炉上完成首次工程应
                     技术
                                    用。
                                    2013 年完成该技术的研发,2014 年建
                     干法脱硫工艺                                          郑光明、郑
     干法脱硫+除                    成工业化试验装置,2014 年至 2015 年
                     技术;低温                                            勇、吕文
3    尘低温 SCR 脱                  完成历时 1 年多的工业化试验。于 2017
                     SCR 脱硝工艺                                          彬、苏龙
     硝                             年在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 2×50 孔
                     技术                                                  龙、盛大海
                                    4.3m 捣固焦炉上完成首次工程应用。
4    CFB 半干法脱    CFB 半干法脱   该技术最早形成于 2015 年,并于 2017    吕文彬、李


                                     5-1-7-4
                                                            同兴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序                                                                          主要研发
     主要产品/服务     主要技术              技术来源及发展过程
号                                                                            人员
     硫+烟气加热+    硫工艺技术;    年在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1、2、 云龙、盛大
     低温 SCR 脱硝   低温 SCR 脱硝   3 号 1×50 孔 4.3m 捣固焦炉上完成首    海、沈先锋
                     工艺技术        次焦化烟气工程应用。
     低温 SCR 脱硝
                     低温 SCR 脱硝   该技术最早形成于 2016 年,并于 2017
     +余热回收                                                              郑光明、郑
                     工艺技术;      年在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1×
5    +GGH 换热                                                              勇、苏龙
                     CFB 半干法脱    55 孔 5.5m 捣固焦炉上完成首次工程应
     +CFB 脱硫+除                                                           龙、盛大海
                     硫工艺技术      用。
     尘
                     均匀喷氨技      2013 年完成该技术的研发,2014 年建
                     术;催化剂热    成工业化试验装置,2014 年至 2015 年
                                                                            郑光明、郑
     除尘脱硝一体    解析技术;除    完成历时 1 年多的工业化试验。于 2015
6                                                                           勇、苏龙
     化设备          尘、喷氨、解    年在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4×65 孔
                                                                            龙、盛大海
                     析、脱硝集成    7m 顶装焦炉上完成世界首次焦化行业
                     技术            工程应用。
                     焦炉车辆操作
                     的连锁控制技
                     术;装煤除尘
                     的预喷涂技      该技术经过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于
                                                                            郑光明、解
     地面除尘站设    术;皮带密封    2012 年左右再次突破,成功解决了收
7                                                                           道东、李
     备              烟气接口技      尘效率低、系统漏风大、除尘布袋糊
                                                                            岩、李云龙
                     术;水密封烟    袋、烧袋等难题。
                     气接口技术;
                     转换阀门烟气
                     接口技术
                     焦炉装煤烟气
                                     该技术经过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于
                     侧导技术;高                                           郑光明、解
     高压氨水侧导                    2012 年左右再次突破,将原“M+N”
8                    压氨水喷射技                                           道东、李
     系统设备                        管导烟形式优化升级为双“M”管导烟
                     术;焦炉车辆                                           岩、李云龙
                                     形式,提高除尘效果。
                     自动对位技术

     经核查,发行人上述技术均来源于其自身与发行人子公司多年持续不
断的研发及工程化应用实践的总结和积累,发行人根据需要已对部分技术
及成果申请了专利保护。




                                      5-1-7-5
                                                        同兴环保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基于前述技术研发及工程化应用实
践,发行人拥有 89 项专利,其中郑光明和解道东参与研发的专利 17 项,
朱宁、郎义广、张锋未参与专利研发。郑光明和解道东参与研发的专利如
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形成过程           发明人

                                                                         郑光明

                                               2014 年 11 月,发行人向    王充
        低温烟气专用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      仓加热再生脱硝     发明     原始取得                              尹华
                                               利申请,2016 年 5 月获
        系统及脱硝方法
                                               得发明专利授权。          冯引军

                                                                         苏龙龙

                                                                         郑光明

        采用低温烟气专                         2014 年 11 月,发行人向    王充
        用单仓加热再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2                         发明     原始取得                              尹华
        脱硝系统的脱硝                         利申请,2017 年 10 月获
        方法                                   得发明专利授权。          冯引军

                                                                         苏龙龙
                                               2011 年 11 月,发行人向
        焦炉机侧炉头烟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郑光明
        移动除尘站                             利申请,2012 年 7 月获
                                               得专利授权。
                                               2011 年 11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焦炉上升管余热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4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利用装置                               利申请,2012 年 7 月获    鲍启亚
                                               得专利授权。
                                               2011 年 11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焦炉烟气余热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收装置                                 利申请,2012 年 7 月获    鲍启亚
                                               得专利授权。
                                               2011 年 12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6      一种导烟除尘车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解道东
                                               利申请,2012 年 7 月获
                                               得专利授权。              陶永强

 7      焦炉上升管在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3 年 5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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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的炉头烟除尘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系统                                   利申请,2013 年 10 月获   陶永强
                                            得专利授权。
     一种同时从焦炉                         2013 年 11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烟道废气中脱除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二氧化硫和氮氧                         利申请,2014 年 4 月获    苏龙龙
     化物的装置                             得专利授权。
                                            2014 年 4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一种捣固焦炉无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烟装煤除尘车                           利申请,2014 年 8 月获    李云龙
                                            得专利授权。
                                                                       王充
                                            2014 年 5 月,发行人向
     焦炉废气专用脱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尹华
1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硝反应器                               利申请,2014 年 9 月获    郑光明
                                            得专利授权。
                                                                      苏龙龙

                                                                       王充
                                            2014 年 5 月,发行人向
     低温焦炉废气脱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尹华
1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硫脱硝系统                             利申请,2014 年 9 月获    郑光明
                                            得专利授权。
                                                                      苏龙龙

                                                                      郑光明

                                            2014 年 11 月,发行人向    王充
     一种干法脱硫剂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尹华
     预处理系统                             利申请,2015 年 3 月获
                                            得专利授权。              冯引军

                                                                      苏龙龙
                                            2015 年 8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一种基于旋转喷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3   雾干燥法的脱硫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利申请,2015 年 12 月获   盛大海
     除尘装置
                                            得专利授权。
                                            2015 年 8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一种焦炉尾气湿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4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苏龙龙
     法脱硫装置                             利申请,2016 年 2 月获
                                            得专利授权。               武军
                                            2015 年 8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一种焦炉烟道废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5   气脱硫脱硝一体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利申请,2015 年 12 月获   盛大海
     化装置
                                            得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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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8 月,发行人向    郑光明
       一种同时脱硝脱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6    硫并满足较高排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苏龙龙
                                              利申请,2015 年 12 月获
       烟温度的系统
                                              得专利授权。               武军
                                              2015 年 10 月,发行人向
       一种焦炉低硫尾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
 1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郑光明
       气脱硫除尘装置                         利申请,2016 年 3 月获
                                              得专利授权。

      上述 17 项专利主要形成于 2011 年至 2015 年期间,皆为发行人自主研
发形成,发行人其他 72 项专利中,除受让取得的专利外,原始取得的专
利发明人皆为专利申请时发行人的在职员工或合作研发方的员工。

      三、发行人的专利与安徽威达净化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一)安徽威达净化的基本情况

      安徽威达净化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3 日,2010 年 12 月 23 日安徽威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环保”,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
835501)收购了安徽威达净化的全部净资产, 安徽威达净化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注销。

      根 据威达环保公布的 《公 开转让说明书》,威达环保主营业务 为袋式
除尘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安装以及袋式除尘系统、烟气脱硫脱
硝系统的设计,其中袋式除尘器及其系统装备在 2015 年 1-7 月、2014 年
度、2013 年度威达环保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80.72%、95.18%、98.36%。

      (二)发行人专利和技术与安徽威达净化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相关高管已从 安徽威达净化离职多年,发行人及相关高管也未
从威达环保或安徽威达净化受让过相关专利及技术,双方之间不存在专利
侵权引发诉讼或纠纷的情况。

      2020 年 3 月 4 日,威达环保出具《说明》,“同兴环保未从威达环保受
让过任何专利技术;同兴环保相关高 管(郑光明、朱宁、解道东、张锋、
郎义广)与威达环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纠纷;同兴环保现有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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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威达环保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有技术均属于发行人所有,与安徽威
达净化及威达环保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

   问题二、请发行人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
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具体影响面,
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预计一
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及是否有重大变化,相应期间
预计营业收入、扣非前 后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
否有重大变化,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2)如新冠疫情对发行
人有较大或重大影响,该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阶段性,是否已采取必要的
解决措施,未来期间是否能够逆转并恢复正常状态,是否会对全年经营业
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是否有重大
不利影响。(3)请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上述重大信息,并完善下一
报告期业绩预计信息披露。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上
述事项,说明判断依据和结论,明确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疫情对发行人近期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具体
影响面,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
预计一季度及上半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及是否有重大变化,相
应期间预计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及与上年同期
相比是否有重大变化,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 以下简称“疫情 ”)对公司近期生产 经营和
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具体如下 :

    (一)具体影响面

    由于疫情导致春节后延期复工,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的生产经营
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受到延 期
复工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下游客户受延期复工的影响,公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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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治理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周期也会相应延后;公司跟踪的客户项目
招投标延迟。但由于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基地均不在主要
疫区湖北,疫情对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1、采购方面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设备配件、钢材、钛白粉、偏钒酸铵、仲
钼酸铵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不在湖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供应商占绝
大部分,并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因此疫情对公司
的原材料采购影响较小。另外,截至目前国家已 开始鼓励企业逐步复工,
并对原材料供应运输进行保障。公司采购主要通过公路运输,因此疫情和
道路运输状况对公司采购的影响可控。截至 2020 年 2 月末,公司存货中
原材料金额为 3,438.26 万元,公司原材料采购能够保证生产需求。

    综上,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不在湖北地区,可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同时,
公司具有一定的原材料库存,公司原材料能够保证生产需求。

    2、生产方面

    根据所在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发行人已开始陆
续复工,同兴环保及主要子公司安徽方信已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全面复产;
对于需要在业主方厂区现场施工的烟气治理项目,公司项目管理部人员及
施工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已陆续进场。

    公司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进行办公、生产区
域消毒、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员工佩戴口罩。目前,员工身体状态
均正常,未出现确诊、疑似或密切接触者案例。同时,公司积极做好全面
复工复产相关准备工作,因此疫情对公司生产影响有限。

    3、销售方面

    公司主要客户为焦化、钢铁企业,均不在主要疫区湖北。受疫情影响,
同兴环保目前通过线上方式与客户持续保持联系与沟通,部分项目的现场
招标工作处于暂停状态,相关工作整体延后。因此,疫情会对公 司的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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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主要客户的逐步复工,影响将逐步消除。

    (二)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开始春节放假,原计划于 2020 年 1 月 30 日
正常复工,受到疫情影响,复工时间相应推迟。

    根据所在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全面复工,对于需要在业主方厂区现场施工的烟气
治理项目,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商施工人员已开始陆续进场。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日照钢铁、山西新石、鄂托克旗建元等原计划
开工建设的烟气治理项目已恢复正常现场施工。公司 复工率已达 100%。

    (三)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障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复工率已达 100%,生产复工
情况能满足订单交付计划要求,且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公司日常订单或
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四)预计 2020 年一季度及上半年的业务指标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在手订单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假设疫情控制持续向好
的前提下,发行人对 2020 年第一季度和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指标预计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一季度情况                       2020 年上半年情况
   项目      2019 年 1-3   2020 年 1-3    预计变动   2019 年 1-6   2020 年 1-6   预计变
               月实际        月预计         幅度       月实际        月预计      动幅度
营业收入       12,977.66     11,643.89     -10.28%     28,609.50     36,228.20   26.63%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
                3,372.52      2,075.12     -38.47%      6,410.27      5,811.99   -9.33%
孰低的归母
净利润

    注:上述相关财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上表中 2019 年一季

度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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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的分析

    受疫情影响,公司烟 气治理项目现场实施工作向后推迟,第一季度烟
气治理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会出现下降。预计 2020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
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0.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下降
38.47%。

    2、2020 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的分析

    假设疫情控制持续向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情况,预计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6.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母净利润下降 9.33%,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五)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及依据

    根据发行人目前的复工情况、在手订单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行人 管
理层认为: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发行人 2020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但相关
影响仅为暂时性的影响,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已经采取必要的解决措
施,未来期间能够恢复正常状态,预计 2020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能够与去
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未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
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不 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不会因疫情而发生变化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主要从事烟气治理业务,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
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
及低温 SCR 脱硝催化剂。

    烟气治理投资是发行人客户或业主方进行日常生产活动所必须的刚
性投资。本次疫情可能会导致部分订单执行延后,但不会导致客户取消订
单。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核心业务没有因为疫情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2)发行人的经营环境不会因疫情的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所属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受到国家政策支持,而 本次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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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会对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仍将保持良好态势。

       2、 发行人主要客户 为国内 大型钢 铁、焦 化生产制造企业 ,具 有较强
抵御风险能力,与公司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

       发行人主要客户系大型钢铁、焦化生产制造企业,具有较强抵御风险
能力,且与公司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因此,预计疫情对发行人主要
客户的生产经营及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均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落实
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并制定防控机制和应急方案,启动实施一系列公
司防疫设施配备、防疫物资储备、内部防疫消毒、员工排查跟踪管理、防
控宣传、安全生产准备等措施。同时,做好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公司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
低。

       4、疫情仅会短期影响 2020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不会对 2020 年全年
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疫情的发生对发行人及下游客户短期生产经营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
也会影响发行人的短期经营业绩。发行人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疫情会导
致项目施工、验收周期延后,一般不会导致订单取消。发行人目前在手订
单充足,对于第一季度延期施工的烟气治理工程项目,发行人将积极在后
续期间予以赶工,争取在整体进度上能够按计划完成,预计 2020 年上半
年经营业绩能够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疫情不会对 发行人全年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受疫情的影响而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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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有较大或重大影响,该影响是否为暂时性或
阶段性,是否已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未来期间是否能够逆转并恢复正常
状态,是否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
能力及发行条件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疫情会短期影响发行人 2020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
绩,但相关影响仅为暂时性的影响,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已经采取必
要的解决措施,未来期间能够恢复正常状态,预计 2020 年上半年经营业
绩能够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疫情不会对发行人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
生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及 发 行 条 件 不 构 成 重 大 不 利影
响。

       三、请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上述重大信息,并完善下一报告期
业绩预计信息披露。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和“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和经营情况”部分就上
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发行人 2020 年第一季度经
营业绩,但相关影响仅为暂时性的影响,不构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已经采
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未来期间能够恢复正常状态;发行人预计 2020 年上
半年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稳定,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
生重大负面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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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二〇二〇年     月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晓健                                        李结华



                                                          鲍   冉



                                                          杜梦洁



                                                          李梦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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