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公司”)于2021 年0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方信”),为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公司拟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 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信”)增资暨控股子公司 向孙公司马鞍山方信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18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737,857.7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445,84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期 实施主体 资 集资金 1 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13,499.89 13,499.89 12个月 同兴环保 2 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23,604.52 16,000.00 24个月 马鞍山方信 3 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5,149.99 5,149.99 18个月 同兴环保 4 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2,120.92 9,130.92 24个月 同兴环保 5 补充营运资金 38,000.00 35,063.78 - 同兴环保 合计 92,375.32 78,844.58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对“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 项目”实施方式的描述如下: 同兴环保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单方面对北京方信进行增资,由北京方信在 安徽和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方信实施该项目。根据《北京方信立华科技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方信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同兴环保使用IPO募 集资金16,000.00万元对北京方信进行增资,北京方信其他股东何洪、李坚和李 卫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认购权,增资价格参考经评估的北京方信股权价值确 定。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2019年03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控股子 公司北京方信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IPO募集资金,金额约1.6亿元,并同 意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北京方信整体 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2018年12月31日基准日,增资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确 定。鉴于预评估整体价值为2.55亿元,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增资价格为10.36元 每元注册资本,如最终评估结果与预评估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即最终评估结果 误差超过10%以上),全体股东将重新商定增资价格。 2019年03月15日,中水致远对北京方信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为公司对北京方信增资提供价值参考,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 31日,经评定估算,2018年12月31日方信立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5,500.00万元,与账面净资产4,190.35万元相比评估增值21,309.65万元,增值率 为508.54%。 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进行增资,其 中 1,544.40 万 元 计 入 注 册 资 本 , 14,455.60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北 京 方 信 将 16,000.00万元向马鞍山方信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由马鞍山方信实施低温 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增资完成后,北京方信注册资本由2,460.71万元增 加至4,005.11万元,公司持有北京方信81.77%的股权。马鞍山方信注册资本由 5,000.00万元增加至21,000.00万元,北京方信持有马鞍山方信100.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前被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589114755L 法定代表人 郑光明 成立时间 2012年1月4日 注册资本 2,460.71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工业区内(北京胜利伟业印刷机械有限公 注册地址 司)1幢2层218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 1,730.71 70.33 何洪 350.00 14.22 股东构成 李坚 350.00 14.22 李卫 30.00 1.22 合计 2,460.71 100.00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专用 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脱 硝净化蜂窝材料、脱硝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 经营范围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 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10,058.35 5,011.16 317.6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方信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3MA2TJBCT45 法定代表人 郑光明 成立时间 2019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和马路30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构成 北京方信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6月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财务数据 1,421.20 1,291.44 -8.3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与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孙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 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 京方信增资暨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马鞍山方信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 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 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