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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
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
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
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 1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子
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刘桂建、孙方社、汪金兰
                                                    2021 年 0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