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3-24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
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183,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37,857.7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788,445,842.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0]230Z0275号)。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建设
领域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5]53号)《和县建设领域
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实施方案》(和政办[2017]15号)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
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到账金额    余额         投资项目

马鞍山方信 中国银行股                                       低温SCR脱硝催
环保科技有 份有限公司 178260389589        562.50   562.50
                                                            化剂生产线项目
  限公司     和县支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丙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一之孙公司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
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农民工工资和政办[2017]15号规定的建设工程款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二、乙方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在甲方经办人陪同下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奇、沈志龙可以在甲方经办人陪同下
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
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
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解除,但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