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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在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
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
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
                            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第四届监事会
2021/01/04                  议案》
               第五次会议
                            3、《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01/25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
               第六次会议
                            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03/25
               第七次会议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1
                            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04/28                  1、《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021/07/30
              第九次会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   案》
2021/8/25
              第十次会议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1/8/30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0/28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1/11/22                  1、《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12/13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
                          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2021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依规对公司2021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同
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
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
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
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
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
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
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



                                                                     3
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并基本按照预定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
落地。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应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五)核查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同时,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
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
    (七)核查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重大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亦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
    (八)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4
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再辅以事后对其买卖股
票进行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
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
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
强落实监督职能,对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依法
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公司
监事会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
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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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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