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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9-1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首创证券”)作为同兴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
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
性。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
的钢材期货品种。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
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
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
机和套利交易,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
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
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
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
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
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
险。
    4、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明
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
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
术风险。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
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
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
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
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
有可行性。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权限、审批权限及授权范围,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各岗位各人员的独立
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
经营风险。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面,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
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
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
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
  的影响;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
  套期保值业务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奇             沈志龙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