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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3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
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
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一鸣、张岭、李洪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