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6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认真审核及相关人员沟通,
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职国际”)具备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的职业素质,经验丰富。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亦
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
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21 年度在关联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在关联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额度的预计的议案》中的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补充预计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
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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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清 王 敏 朱闽翀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