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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控发展: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和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业控股”)预计本年度新增短
期借款不超过 1.8 亿元,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需要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近日,水业控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佛山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向水业控股提供 2250 万元、1500 万元的贷款,公司针对上述主合
同分别与民生银行佛山分行、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
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梁伟峰

    3、成立日期:2010 年 02 月 10 日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 13 号

    6、经营范围:市政供水业投资、运营、管理;批发零售:水暖器材、自来
水供水设备;广东省范围内呼叫中心服务;净水设备零售与安装;注册水表表后
管网探漏;零星供水工程安装;二次供水水池保洁、水样监测、设施维护;集中
式供水(公共供水,由分公司经营);市政工程施工;自来水加工与供应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水业控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888.19

           负债总额                            22,347.02

             净资产                            64,541.17

           营业收入                            36,503.67

           利润总额                            10,411.75

             净利润                            7,769.68

    水业控股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民生银行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
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
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

    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最高债权本金额(225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
贰佰伍拾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担保财产管理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
“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
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担保责任
的范围。

    (2)建设银行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
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8,000 万
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40%;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0%。

    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民生银行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建设银行佛山分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