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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控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继续聘任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并保持其任职不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具体为:1.陈海燕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2.梁伟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彭丹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4.蒋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5.袁慧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6.梁朝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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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易祎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