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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控发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3-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顺控发展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32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313,818,248.13 元。前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到账,并由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

                                    1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亦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年 1 月     项目原计划达
序                        建设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项目名称                                            31 日累计投入募       到预定可使用
号                        单位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状态日期

     顺 德 右滩 水厂 二期 顺 控
1                                 29,304.67        17,252.23       1,847.24           2022.12.31
     扩建工程             发展

     右滩水厂 DN1600 给 顺 控
2                                 4,894.04         2,500.00        1,854.55           2019.12.31
     水管道工程           发展

     乐从至北滘 DN800 水 业
3                                 7,478.54         7,338.49            -               2022.2.28
     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控股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
                          水 业
4    环镇西路)DN1200             3,473.03         3,403.80            -               2022.2.28
                          控股
     给水管道工程

     顺 控 发展 信息 化建 顺 控
5                                 4,500.00          887.30          37.50             2022.12.31
     设项目               发展

              合计                49,650.28        31,381.82       3,739.29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1,501,751.87 元(含税)、右滩水厂 DN1600 给水管
                                              2
道工程项目 18,473,153.10 元。

    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出具了《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3840 号),并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完成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情况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乐从至北滘 DN800 给水管道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连通工程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路)DN1200 给水管道工程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1、乐从至北滘 DN800 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乐从至北滘 DN800 给水管道连通工程”部分管道沿华阳路铺设,因华阳
路南延线(荷岳路-三乐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延期,导致该项目工
程相应延期;同时,该项目部分管道沿佛山一环路铺设,因受佛山一环路实施高
速化改造影响,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相关施工方案、路由选择需与政府相关管理
部门进一步协商。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2022 年 2 月 28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 给水管道工程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环镇西路)DN1200 给水管道工程”部分管道路由途
                                        3
经轨道交通 14 号线北滘段中发路站,受佛山轨道交通 14 号线北滘段规划影响,
相关路由及设计、施工方案需与轨道建设管理单位、当地政府规划部门进一步深
入沟通、协调。同时,该项目途经北滘河,施工前亦需要与当地水利部门协商。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2 月 28 日延
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
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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