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5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日常关联交易管理需要,进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查
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
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
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为加强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战略发展需求,董事会聘任原晓华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原晓华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同时,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标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等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聘任原晓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为其确定的薪酬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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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易祎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