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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控发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2-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顺控发展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32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313,818,248.13 元。前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到账,并由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899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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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亦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募集资金    年 11 月 30   项目原计划达
序                          建设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    日累计投入    到预定可使用
号                          单位      总额
                                                  金额      募集资金金      状态日期
                                                                额
       顺德右滩水厂二期     顺 控
1                                   29,304.67   17,252.23      2,972.92      2022.12.31
       扩建工程             发展
       右 滩 水 厂 DN1600   顺 控
2                                    4,894.04    2,500.00      1,854.55      2019.12.31
       给水管道工程         发展
       乐从至北滘 DN800     水 业
3                                    7,478.54    7,338.49          4.72       2024.9.30
       给水管道连通工程     控股
       北滘出厂(三乐路至
                            水 业
4      环镇西路)DN1200              3,473.03    3,403.80          6.36      2023.12.31
                            控股
       给水管道工程
       顺控发展信息化建     顺 控
5                                    4,500.00      887.30        264.46      2022.12.31
       设项目               发展
               合计                 49,650.28   31,381.82      5,103.01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1,501,751.87 元(含税)、右滩水厂 DN1600 给水管
道工程项目 18,473,153.10 元。

     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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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了《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3840 号),并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完成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为合理有效配置公司资源,更好地维
护全体股东权益,现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
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预计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1、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新增制水能力 18 万立方米/
日(包含规模 18 万立方米/日常规处理工艺,规模 27 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工艺
及对应的污泥处理设施)。该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即 9 万立方米/日常规处理工
艺)已于 2022 年 12 月正式投入使用,公司在顺德中、东部的供水能力得到了一
定的提升。

    叠加公司为缓解顺德北部片区、三龙湾高新区供水压力,于 2022 年 8 月正
式投入使用的乐从水厂制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乐从水厂新增供水能力 5 万立方
米/日,公司供水能力现阶段能够保障区域供水。考虑到目前新冠疫情以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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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环境对供水需求的影响,从合理有效配置公司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出发,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缓建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剩余建设内容,
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

    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将物联智能传感设备和大屏综合系统结合,构
建智慧生产、智慧经营、智慧服务与智慧管控一体化信息平台,提升公司智能化
水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项目已完成大屏系统以及部分物联智能传感
设备、智慧经营、智慧服务、智慧管控项目的建设。

    受国内新冠疫情反复影响,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智慧生产等部分规划
项目的前期考察、调研、实施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放缓,公司经
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顺德右滩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将“顺控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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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

    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经查阅相关文件,我们
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
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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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海明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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