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13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此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计划,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8,000 万元
(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
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
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安全性高、低风险
的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漆韡 刘学 黄涛
2021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