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3-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楚天龙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志伟 联系电话:010-80928918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召五 联系电话:010-809273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决议
1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现场检查发现:受施工方案审核延期等
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在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
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
投项目“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达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09 月,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09 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内部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
式,阐述了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
的行为规范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充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
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
3
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0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因本次发行
需要,公司与银河证券于 2022 年 08 月 05 日签署了保
荐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由此,公司与中信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接。银
河证券已指派袁志伟先生和姚召五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
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不适用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志伟 姚召五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