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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真爱美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2021-03-17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美家”、“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管
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
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
节,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
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
金在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3 月 17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
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

                                       1
理的配售对象,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3 月 17 日(T-6 日)为
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关于网下投资者具体标准及安排
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3、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
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5、配售对象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
    6、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
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
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7、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8、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


                                   2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17 纺织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
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
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019 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100,176.46 万元,同比下滑 2.21%;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65.67 万元,同比增长 61.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61.40 万元,同比增长 42.43%。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1,544.89 万元,同比下滑 12.60%,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15.49 万元,同比增长 28.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5.75 万元,同比增长 19.53%。发行人报告期盈利
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阅[2021]0072 号《审
阅报告》,发行人 2020 年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 89,624.98 万元,同比下滑 1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611.25 万元,同比增长 24.06%;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45.19 万元,同比增长 22.02%。
    2021 年 1-3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6,546.00 万元,同比增长 4.83%;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8.19 万元,同比增长 13.48%;实现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83.19 万元,同比增长 1.86%。上述 2021



                                     3
年第一季度预计经营业绩数据系公司初步预测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重要提示
    1、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1]678 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真爱美家”,股票代码为“003041”,该代码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发行
股份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4、安信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
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
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安信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
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
并在《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
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
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
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4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T-4 日)9:30-15:00,在上
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
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每
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相关申报一经提交,
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
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安信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
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5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5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 300
万股。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
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
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
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8、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
价和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
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有
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5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
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9:30-15:00。《发行
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其初步询
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参与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 T+2 日缴纳认
购款。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
行 价格和其 管理的配售对 象获配股 份数量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
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
16:00 前到账。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
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在 2021 年 3 月 23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可在 T 日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上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
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
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网上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6
    网上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
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
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
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回拨机制”。
    14、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安信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
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7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3 月 17 日(T-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
址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1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
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
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
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
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
T-6 日   2021 年 3 月 17 日   周三   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 前)
T-5 日   2021 年 3 月 18 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12:00 前)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4 日   2021 年 3 月 19 日   周五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 日   2021 年 3 月 22 日   周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 日   2021 年 3 月 23 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2021 年 3 月 24 日   周三
                                     网上路演
 T日     2021 年 3 月 25 日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8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    2021 年 3 月 26 日   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
T+2 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   周一   网下获配缴款日(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T+3 日    2021 年 3 月 30 日   周二
                                      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
   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日
   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
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
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
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
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3 月 17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

                                           9
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
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初步询价
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3 月 17 日(T-6 日)为基准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含
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
(含)以上。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集合信托
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
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6、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①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
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②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
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③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④第①、②、③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
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⑤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
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⑥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⑦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中的机构
或人员。
    第②、③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
    7、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T-5 日)12:00 时前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
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且已开通 CA 证书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
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
私募基金投资者需同时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
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
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
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
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
价及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数据为准。
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未在前述规定时点前完成
注册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
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1、时间要求和注册网址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即:2021 年 3 月 18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注册、配售对象
选择、签署承诺函及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上传,注册及核查材料的提交请直接
登录安信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完成(网址:https://ipo.essence.com.cn/)。有意向
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资料的提交,主承销商提请



                                    11
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妥善安排时间,避免因高峰期系统拥堵导致
无法注册或提交延迟。
    2、注册
    登录安信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并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用户注册。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
册一个用户。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以短信或其它方式反馈进
展,请务必确保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及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3、配售对象选择
    请按如下步骤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配售对象选
择:
    第一步:点击“首页—真爱美家—参与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提交配售对象”;
    第三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
模板均在提交资料页面右上角的“下载模板”处)。
    4、在线签署承诺函并提交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安信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
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和《承诺函》。投资者在“下载模板”中下载《关联方
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后上传(注意:《关联方基本信息表》必须上传下载模
板并完整填写的 EXCEL 文件(无需盖章),否则主承销商有权视为无效);《承
诺函》提交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电子版《承诺函》,一旦点击确认即视为同
意并承诺《承诺函》的全文内容,并承诺如实提供了本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
件,并保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确
认没有任何遗漏或误导。
    (2)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组合、养老金、企业年金计划、
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 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和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
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
在“下载模板”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后上传(注意:
《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必须上传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的 EXCEL 文件(无
需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12
    (3)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需
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需提
供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效的备案确认函的盖章扫描件或备案系
统截屏等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通过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
畅通)。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过程中如需咨询,请及时拨打 010-83321320、
010-83321321、021-35082183、021-35082551。
    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主承销商
有权将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在初步询价结束后、配售前,主
承销商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入围的网下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实质性核查,投资
者应按要求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
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网下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
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在公告中予以披
露。

    5、投资者应就其是否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条件进行认真核查,若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擅自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
任。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
报价处理。主承销商将和见证律师对网下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
结果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对进一
步发现的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网下投资者取消其配售资格。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符合《管理办法》
及《管理细则》要求的投资者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办理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并与深
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后方可
参与初步询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投资者
需同时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13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T-4 日)9:30-15:00。在上述时
间内,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3、拟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下限
为 15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拟申
购数量不得超过 300 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
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每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
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如
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
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
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4、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1 年 3 月 18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的,或未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
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的,或者
经核查不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相关要求的;
    (4)私募投资基金未按规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
    (5)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300 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6)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50 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
量不符合 10 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
    (8)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9)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认定的其他情形。
    5、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


                                    14
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
网下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
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
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如被
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
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
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
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指机构法人或个人)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认定按以下方式确定:
    (1)当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小于 10 家时,中止发行;
    (2)当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不少于 10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部
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有效报价投资
者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申购数量为有效申购数量。

五、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2,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在本次发行
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所持发行人股份,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 10,000 万股。

六、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9:30-15:00。
    2021 年 3 月 24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有效报价投


                                    15
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
信息,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
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 T+2 日缴纳认购款。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
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 T-1 日的《发行公
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 日(含)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
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 日申购多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网上投资者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
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
能参与网上申购。

七、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T 日)决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
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有
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6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
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
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
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T+1 日)在《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八、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申购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结果协商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网下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
直接进行配售;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
下原则进行配售:
    1、网下投资者分类
    A 类为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
称“养老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养老
金社保类”);B 类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
类”);C 类为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2、网下投资者配售原则




                                   17
    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购数量的比例
均指占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 A 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B 类的配
售比例不低于 C 类;
    (2)如果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其中不低于 50%
的部分向 A 类同比例配售;预设 10%的部分向 B 类同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股
份向 C 类同比例配售;
    (3)如果 A 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50%或 B 类
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 1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
同组申购中足额配售。
    3、零股的处理原则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 股,产生的零
股统一分配给 A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则产
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 B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 类,
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 C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
按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由申购序号最前面的配售对象获配零股。若由于获
配零股导致该配售对象的配售股份超出其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按前述规
则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4、配售结果
    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 A 类获配数量占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比例不低于
50%(有效申购不足上述安排数量的除外);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
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若 B 类获配数量为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 10%时,A 类投资
者的配售比例低于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则将 B 类获配数量降至网下实际发
行数量的 10%以内,以确保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A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若有效配售
对象中 A 类、B 类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 C 类
配售剩余部分。
    主承销商将根据上述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确定网下投资者获配数量及应缴款
金额。



                                  18
    若因投资者获配未及时足额缴款导致相应类别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变化而
与配售原则不一致的,不再调整配售结果。

九、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流程
(一)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
行 价格和其 管理的配售对 象获配股 份数量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
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
16:00 前到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
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
    具体申购及缴款信息请参照 T-1 日《发行公告》及 T+2 日《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
(二)网上投资者缴款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
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9
十、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
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T+4 日)刊登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 10 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4、申购日(T 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申购日(T 日),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
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9、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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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期中
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 399 号
联系人:                 衡虎文
电话:                   0579-8998288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住所:
                         28 层 A02 单元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010-83321320、010-83321321、
咨询电话:
                         021-35082183、021-35082551




                                       发行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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