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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真爱美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21-04-0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78 号”文核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真爱美家”、“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500 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认为真爱美家申请其
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Truelove Vogue Co., Ltd.
    注册资本:7,500万元
    实收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期中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
    邮政编码:322000
    电话号码:0579-89982888


                                      1
    传真号码:0579-89982807
    互联网网址:http://www.zamj.cn
    董事会秘书:衡虎文
    电子邮箱:hhw@zamj.cn
    联系电话:0579-89982888
    经营范围:实物现场销售、网上销售:针纺织品、毛纺织品、床上用品;实
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真爱有限于2014年8月整体变更设立。真爱有限以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157,010,701.67元折合
股本7,500万股,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8月7日,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4]155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净
资产折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2020年6月1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4761号”《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对上述
净资产折股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2014年8月15日,公司办理了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30782000175684的《营业执
照》。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以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的企
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毛毯及床上用品(套件、被芯、枕芯等),同时对外销售
少量毛巾、家居服、地毯等纺织品及包装物。公司毛毯业务由子公司真爱毯业和
真爱家居负责,母公司真爱美家则主要负责套件、被芯、枕芯等床上用品的设计、
品牌运营及产品销售。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0]5870号),公司报告期内主要

                                     2
           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70,658.96                73,303.77                67,085.77           66,306.20
负债总计                             14,152.80                20,513.10                24,460.77           29,973.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6,506.16                52,790.67                42,625.00           36,332.27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56,506.16                52,790.67                42,625.00           36,332.2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1,544.89               100,176.46               102,442.13           91,650.67
营业利润                              3,887.59                11,067.51                 6,283.56               3,192.28
利润总额                              4,154.66                11,495.00                 6,907.69               3,395.92
净利润                                3,715.49                10,165.67                 6,292.73               2,772.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715.49                10,165.67                 6,292.73               2,772.0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9.28            13,767.12               8,194.85             5,624.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5.46            -6,001.38                -858.05             -4,01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53             -4,533.19               -4,182.54            -1,190.5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27.55                  -86.46              -686.94              -365.64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22.76             3,146.09               2,467.32                50.17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                                           3.22                     2.23                1.67               1.36
速动比率                                           1.91                     1.54                1.07               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0                     3.25                2.88               3.32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
                                                   0.48                     0.55                0.91               0.83
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53                     7.04                5.68               4.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95                     8.94                9.67              10.48
存货周转率(次)                                   2.97                     5.49                5.44               5.29


                                                      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1.02           84.19         16.14           8.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622.32      14,546.30      10,134.87       7,241.0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25         1.84           1.09          0.7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6         0.42           0.33          0.0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41          1.26           0.89          0.4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41          1.26           0.89          0.47
(元/股)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5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发行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股
            3、发行数量: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5、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
            6、发行价格:18元/股
            7、发行后每股收益:0.9461元/股(按照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盈率:19.02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53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计算)
            10、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40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11、发行市净率:1.91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4
    1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250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10%;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本
次发行余股53,308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为0.21%。
    1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14、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5、股票锁定期: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和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无
锁定期。
    16、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保荐承销费4,110.74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1,869.62
万元;(3)律师费用1,022.64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65.57万
元;(5)发行手续费及印花税31.43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
    17、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500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31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461号《验资
报告》。
    1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期中、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公司股东博信投资、
郑其明、刘元庆、刘忠庆、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郑扬、王天寿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期中、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公司股东博信投资、郑其
明、刘元庆、刘忠庆、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郑扬、王天寿承诺:(1)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1


                                     5
年 10 月 8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郑期中、郑其明、衡虎文、郑扬、陈
红、毛森贤、李秀红、叶成效承诺:(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衡虎文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担任公司监事的毛森贤、李秀红、叶成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鼎泰投资承诺

    公司股东鼎泰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真爱美家股票上市符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6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为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
融资;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安信证券作为真爱美家的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中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7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0、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
(一)持续督导事项
                                   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
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人资源的制度                       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程》等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同时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并加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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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
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志超、甘强科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4楼
    电话:021-35082883
    传真:021-35082966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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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志超                   甘强科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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