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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亚智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49 号)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变更为“人
民币 8,000 万元整”,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0,000 股”增加为“80,000,000 股”,已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6 号。同时,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变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
行修订,变更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证监会”) 】号文核准,首次向    称“中国证监会”)548 号文核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A 股)股票 2000 万股,于【上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万股,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邮政编码:215131                 邮政编码:21514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0,0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股, 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金属结 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金属结
           构件,精密组装件,半导体设备 构件,精密组装件,半导体设备
           及仪器,轨道交通设备及配套装 及仪器,轨道交通设备及配套装
           置,数字化专用设备及其配套件, 置,数字化专用设备及其配套
           手术室辅助器具及配套装置,康 件,手术室辅助器具及配套装
           复设备,电力电子器件装置,电 置,康复设备,电力电子器件装
           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新 置,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
           型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通信设 具,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
           备关键配套件及测试仪器,智能 通信设备关键配套件及测试仪
           化焊接设备及配套装置,智能化 器,智能化焊接设备及配套装
           工业控制部件及控制系统,智能 置,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及控制
           化物联网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 系统,智能化物联网产品。自营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品及技术除外)。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集中存管。                  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是由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限 公司是由苏州华亚电讯设备有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王 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发起
           彩男、王春雨、陆巧英、王学军、 人王彩男、王春雨、陆巧英、王
           韩旭鹏、王小刚、金建新、陆兴 学军、韩旭鹏、王小刚、金建新、
           龙和王水男 9 名自然人发起人及 陆兴龙和王水男 9 名自然人发
           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 起人及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
            业 1 名合伙企业法人系以苏州华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名合
            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伙企业法人系以苏州华亚电讯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投     设备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8 月
            入本公司。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本公司。
第 二 十 二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条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或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 二 十 四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条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注销。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批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     准。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公司依照第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具体实
                                             施细则遵照最新有效的法律、法
                                             规或规章等执行。
                                             公司因为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 四 十 二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     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
            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     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条          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的 10%以上;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额超过 5000 万元;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元;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取绝对值计算。                   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五百万元。
第 四 十 三 前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前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条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研发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研发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销售产品、商品;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十一)提供或接受劳务;           其他交易。
            (十二)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三)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四)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
            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其他交易。
第 一 百 〇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二条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      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通知公司股东。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股东。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       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 一 百 二 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的交易外,       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的交易外,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
十条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 一 百 八 公司指定【】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十二条                                      海证券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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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的媒体。
第 二 百 一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自公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日起生效施行。
十条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