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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亚智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华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华
亚智能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1元,
募集资金总额396,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609,200.00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59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
036号),确认了以上事项。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金额
   1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                      31,659.70      31,659.70
   2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3,299.38       3,299.38
                        合计                           34,959.08      34,959.0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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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
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
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
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
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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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
开展。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
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
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
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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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亚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
   2、华亚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亚智能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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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辛慈                    王茂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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