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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亚智能: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
和票据背书)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
人民币 396,2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609,2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590,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验证,并由其出具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6 号。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金额
  1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                   31,659.70      31,659.70
  2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3,299.38       3,299.38
                    合计                         34,959.08      34,959.08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并按投资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三、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土建、设备、材料采购等计划进度,由相
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
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
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相关部门提
供的注明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
账。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
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银行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款项,
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时公
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
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5、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
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
银行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
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
和票据背书)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该事
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
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亚
智能为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制定了
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已经华亚智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华亚智能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