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 们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作 为公司首发上市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工作严谨、客观、公允、 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 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华亚智能独立董事:袁秀国、马亚红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