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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亚智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8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6,684,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5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均为2022年1月6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52,80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11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87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44%;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6,825,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2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彩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券商代表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统计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理人股份数为 56,684,260 股,其中同意 56,684,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25,8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理人股份数为 56,684,260 股,其中同意 56,684,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25,8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理人股份数为 56,684,260 股,其中同意 56,684,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25,8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