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7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
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
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
见
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该事
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
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华亚智能独立董事:袁秀国、马亚红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