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亚红)2023-04-29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 6
董事 具体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
马亚红 6 6 0 0 否
董事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 2022 年度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
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即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
出席了 2022 年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表示了关注,同时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二、2022 年度独立董事参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就《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津贴)方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薪酬方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
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
司避免同业竞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关于进一步明
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2 年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
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关注点及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制度要求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
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22 年,本人持续关注中国证
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自律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
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
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
需要的资料,并运用专业知识,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4、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并根据新的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质量和抗风险
能力,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公司应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引进和培养
专业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提高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发展技术优势,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总结
感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继续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结合自己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更多的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自
己的作用。
衷心希望公司新的一年里,在董事会及高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亚红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