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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王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9-12-3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王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广核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规定》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王维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王维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符合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没有发现上述人

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该候选人还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我们认为,推荐王维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那希志、胡裔光、萧伟强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