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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广核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广

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事前

审查。

   在认真审阅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同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我们对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

依据充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那希志、胡裔光、萧伟强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