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或“公司”)的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国广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广核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81 号)核准,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2.49 元的发行价格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5,049,861,100 股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12,574,154,13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4,378,579.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89,775,559.4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到账后,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 字(19)第 0038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1,238,977.56 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72,730.50 万元,投入防城港 3、4 号机组 项目建设资金人民币 27,269.50 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38,977.5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 1 2019 年,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入银行和进行理财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9,720.88 万元,公司已将专项用于防城港 3、4 号机组项目建设的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投入对应募投项目,置换自筹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 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中金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 深圳市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 核电”)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防城港核电”)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 公司于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中国广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3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238,977.56 1,238,977.5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1,238,977.56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总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2) =(2)/(1)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5 号、6 号机组分 别于 2018 年 7 月 阳江 5、6 号机组 否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0.00% 12 日和 2019 年 7 86,556.30 注 否 月 24 日投入商业 运营。 防城港 3、4 号机组 否 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100.00% 在建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8,977.56 138,977.56 138,977.56 138,977.5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1,238,977.56 1,238,977.56 1,238,977.56 1,238,977.56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1,072,730.5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入银行或进行理财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 9,720.88 万元,公司已将专项用于防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城港 3、4 号机组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对应募投项目,置换自筹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公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司一般账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币 6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 情况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详细 内容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9、 2019-013、2019-014、2019-017、2019-020)。 注: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预期阳江 5 号、6 号机组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约为 10%。 5 2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