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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2020-07-2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

届监事会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事项,我

们认为薪酬安排在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监事职

责基础上,考虑了相关人员分别在董事会及监事会承担具体角色

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有关薪酬安排,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那希志、胡裔光、萧伟强

                                         202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