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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规划2021-03-1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于 2018 年 4 月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已经载列于《中国广

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A 股招股说

明书中。根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里“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

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分红回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五年(2021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股东合理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

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

况,依据《公司章程》,慎重提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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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

独立董事的意见。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2021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

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包括以现金分红的方式),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半年度或季度利润分配(包括以现金分红的方式)。

    各年度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

展规划、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由公司董事会向股

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

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4、公司将继续注重现金分红与股东回报,除非本集团业务、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获得相关年度的股东大会批准前

提下,在 2020 年分红比例基础上,未来五年(2021 年-2025 年)保

持分红比例适度增长。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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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

划、股东回报、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

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详细记录董事

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

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

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

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应对董事会

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以及 A 股招股说明书和原规划的相关承诺。公司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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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五、附则

    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制定和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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