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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1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 公 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规定和要求,2022年度,中国广

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会议,积极履行了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调查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治理中

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将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4名,为李馥友先生、杨家义先

生、夏策明先生和邓志祥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到全体董事的百

分之四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名独立董事

分别为来自能源行业、财务会计、审计以及宏观经济研究方面的专家,具

备为公司战略和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的能力。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

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议案14项。董事会会议8

次(其中4次现场会议、4次书面表决方式),审议议案41项,审阅事

项10项。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共审议议案

35项、审阅事项19项。

    全体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并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

研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

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保证了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不存在投

出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以通                    是否连   参加
           本年
  董事             现场     讯方    委托            续两次   股东
           应参                              缺席
  姓名             出席     式参    出席            未亲自   大会
           加次                              次数
                   次数     加次    次数            参加会   次数
           数
                            数                        议
 李馥友      8       8        0      0        0       0       1
 杨家义      8       8        0      0        0       0       1
 夏策明      8       8        0      0        0       0       1
 邓志祥      8       8        0      0        0       0       1



    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               职位            亲自出席次数/会议举行次数
  姓名                                  审计与
                                                 薪酬   提名   核安
                                        风险管
                                                 委员   委员   全委
                                        理委员
                                                 会     会     员会
                                          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
 李馥友                                   -       -     3/3    2/2
             核安全委员会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杨家义      主任                        6/6     4/4     -      -
             薪酬委员会委员
             薪酬委员会主任
 夏策明                                   -      4/4    3/3     -
             提名委员会委员
             审 计 与 风 险管理委员会
 邓志祥                                  6/6      -      -      -
             委员
       注1:“-”表示不是该委员会成员,不需参加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竞争契据执行、董事聘任等事项均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或独立意见。详见下文“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

注事项情况”。

       (三)现场调研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3次履职调研,具体如下:

       于2022年6月29日,对红沿河公司进行线上调研。

       于2022年7月27日至30日,前往宁德公司、苍南公司进行现场调

研。

       于2022年9月20日,前往华龙国际进行现场调研。
       独立董事通过对上述核电基地/专业化公司开展现场工作指导或

调研,详细了解了在运核电机组的安全生产、在建核电工程进展、设

计和科技研发及“卡脖子”问题解决等情况,并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安

全运营管理、大修管理、科技研发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指导和要求,从

专业角度为公司发展提出了建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不竞争契据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未收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业务机会的通

知。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分别对公司2022年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资金情况、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遵守相关规

定要求,不存在资金占用、以资抵债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下的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提供担

保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担保余额2,536,800万
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3.70%,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前均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

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情

形。

       (三)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

       第三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与董事会决

议一并披露。

       经核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机

构独立性,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联交易及执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认为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履行了相

应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董事补选及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馥友先生、杨家义先生、夏策明先

生、邓志祥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同意冯坚先

生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推荐冯坚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任职资格合法。

    2.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均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须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240余项。公司能

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信息披露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七)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且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2年,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公司战略、经

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内外部环

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按照

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各自

职责,运作规范,发挥了应有作用。

    (九)其他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就聘任副总裁周建平先生、刘海军先

生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根据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相关安排,全体独

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

性文件,参加中上协、深上协组织的履职培训,持续加深对境内外法

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则变化的认识和理解,满足了公司作为A+H两地

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要求。

    2022年,通过对公司下属核电基地、专业化公司进行实地调研、

听取专项汇报、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利

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安全运营、大修管

理、成本控制、内控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并得

到了公司的有效落实。

    2023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注重自身执

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权利,为公司董事会进行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馥友、杨家义、夏策明、邓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