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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广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4 次修订)》等规定要求,公司需在现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基础上,修改股东大会通知要求、须经股东大会
批准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须报送披露的定期报告名称表述等规定内容,新增规
制短线交易行为中董监高持股范围、批准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股东大会职权、批准
对外捐赠作为董事会职权、有关结算公司委任代表或公司代表的权利、违反大额
持股信息披露要求的后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权利人范围、监事应当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意见等规定内容。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对
照见附录。除本次拟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建议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附录:《公司章程》修订建议

修订条款              现在条文                          修订后条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将其持有     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将其持有
           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的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其 他 具有股权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 司 所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间限制。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 照 前 款 规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第四十九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条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票 或 者 其 他 具 有 股 权 性质的证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 义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 的 及 利 用 他 人 账 户 持有的股
                                          票 或 者 其 他 具 有 股 权 性质的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 照 第 一 款
                                          券。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
                                          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东 有 权 为 了 公 司 的 利 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行使
                                            下列职权:
               ……
                                                 ……
第六十二       (十六)审议批准股权激励
  条       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股权激励
                                            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 外 担 保 总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三)为资产负 债 率 超 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第六十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条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担保;
           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二个月内累计经审计净资 产 的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元的担保;
                                              ……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八)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

               监事会或股东决 定 自 行 召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 , 同 时 向 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备
           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 所 案。
第七十二   备案。
                                               ……
  条           ……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
               召集股东应在发 出 股 东 大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及 股 东大会决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 出 交有关证明材料。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 有
           关证明材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 应 当 符 合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符合
           下列要求:                     下列要求:
               ……                              ……
第七十七       (十一)股东大会采取网络     (十一)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条       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他 方
                                            ……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

               表决代理委托书 至 少 应 当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
           在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 关 会      在 该 委 托 书 委 托 表 决 的有关会
           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者在指      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者在指
           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      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
           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 的 通      于 公 司 住 所 或 者 召 集 会议的通
           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                              ……
第八十五
  条           如该股东为香港 不 时 制 定         如该股东为香港不时制定
           的有关条例所定义的认可 结 算      的 有 关 条 例 所 定 义 的 认可结算
           所(或其代理人),该股东可以授    所(或其代理人),该股东可以授
           权其认为合适的一个或以 上 人      权 其 认 为 合 适 的 一 个 或以上人
           士在任何股东大会或者任 何 类      士在任何股东大会、任何类别股
           别股东会议上担任其代表;          东 会 议 及 债 权 人 会 议 上担任其
                                             代表;
               ……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
           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 决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                              ……
第九十七        如任何股东须按 适 用 的 法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条       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的 证 券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在某一 事 项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
           上放弃表决权,则该股东或股东      规 定 比 例 部 分 的 股 份 在买入后
           代理人投票,不得计入表 决 结      的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得 行使表决
           果。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以 公          如任何股东须按适用的法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股 票 上 市的证券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 露     交 易 所 的 上 市 规 则 在 某一事项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上放弃表决权,则该股东或股东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 股     代 理 人 投 票 , 不 得 计 入表决结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果。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有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有 表 决权股份
                                            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或 者 中 国 证 监会 的 规 定设立的
                                            投 资 者 保 护 机 构 可 以 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 向 被 征 集 人 充 分 披 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 相 有 偿 的 方 式 征 集 股东投票
                                            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征 集 投 票 权 提 出 最 低 持股比例
                                            限制。

               公司应当保证股 东 大 会 合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
           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     持 人 应 当 宣 布 每 一 提 案的表决
           投票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技 术 手     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
           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布提案是否通过。
           利。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
           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
                                        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
第一百〇   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 决 情
                                        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
  九条     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
                                        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
           提案是否通过。
                                        相 关 各 方 对 表 决 情 况 均负有保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 密义务。
           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
           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
           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
           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 有 保
           密义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第一百四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十一条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等事项;
               ……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第一百四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十七条
           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他 职 人 单 位 担 任 除 董 事 以 外其他职
第一百六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十四条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
                                        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
                                        薪酬。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     规、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
           督职责。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督职责。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第一百八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
十一条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 年 度 结 束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 务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送 并 披露年度
           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交 易     会 派 出 机 构 和 证 券 交 易所报送
第二百〇   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     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七条     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      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证券交易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 交     所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
           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 告 按 照 有 季度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进行编制并公告。           规定进行编制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