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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独立董事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及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2012-07-19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及未来三年

                (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
过审阅相关资料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12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及《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及《未
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依据、制定过程、考虑因素、公
司实际情况等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
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署:陈 潮、张建军、符启林
                                  日期: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