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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3-00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1;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在
深圳市蛇口南玻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南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议案需要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 2012 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4,746,219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
净利润为 782,814,809 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
2012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 782,814,809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78,281,480.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87,767,984 元,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的
373,560,401 元,201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018,740,911 元。
    董事会建议按目前公司总股本共计 2,075,335,560 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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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为 311,300,334 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此预案需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详见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2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短
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
行短期融资券,总金额(含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 40%,
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分次注册额度,并在额度有效
期内分次择机发行,且每次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发行利率由发行时银行间债券
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此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
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费用确定为人民币 323 万元,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
住宿费。此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3 年度法律
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请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孔雨泉律师为本集团 2013


                               第 2 页 共 4 页
年度法律顾问。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2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全文。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南玻集团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柯
汉奇先生为新任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行相关职责,各专门
委员会组成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曾南(召集人)、陈潮、李景奇、严纲纲、郭永春;
    2、审计委员会:张建军(召集人)、曾南、陈潮、符启林、李景奇;
    3、提名委员会:陈潮(召集人)、张建军、符启林、郭永春、吴国斌;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符启林(召集人)、曾南、陈潮、张建军、柯汉奇。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梁绮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公司研究决定,聘
任李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确定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
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
玻集团《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 3 页 共 4 页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介


    李涛:女,1975 年生,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自 2002 年起加入本
公司,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股证事务部主任。截至目前,李涛持有“南
玻 A”股份 53,4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涛女士已于 2008 年 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新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 4 楼股证事务部
    联系电话: (86) 755-26860660
    传真号码: (86) 755-26860641
    电子邮箱: securities@csghol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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