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审计准则执业,工作勤勉尽责,注 重和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体现了较强的专业知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风 险意识,该事务所顺利完成了 2012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值 得信赖。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上符 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支付给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日期:201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