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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2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09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1;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
在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南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
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议案需要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要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
201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5,929,739 元,母公司财
务报表的净利润为 868,321,430 元。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因此按照本公司
2013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 868,321,430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金 86,832,143 元。201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619,838,105 元。
    董事会建议按目前公司总股本共计 2,075,335,560 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为 622,600,668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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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此预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3 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的审计费用确定为人民币 280 万元,公司不承担审计期
间的差旅费、住宿费。此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4 年度法律
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请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孔雨泉律师为本集团 2014
年度法律顾问。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3 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
规定,经股东单位及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定曾南先生、


                               第 2 页 共 6 页
李景奇先生、陈潮先生、严纲纲先生、郭永春先生、吴国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张建军先生、符启林先生、杜文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此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军先生、
符启林先生、杜文君女士须经深圳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确定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
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南玻集团《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长曾南、董事吴国斌、董事柯汉奇作
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本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按照一次授予方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不超过 9,000 万份南玻 A 股限制性股票,拟获授对象在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
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该激励计划的有
效期为 48 个月,自授予日起前 12 个月为锁定期、后 36 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
内,若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不超过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40%、30%、30%。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该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南玻


                               第 3 页 共 6 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时间将另行公告。届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信息披露、股
份登记、过户等。
    十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的议案》(董事长曾南、董事吴国斌、董事柯汉奇作
为该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配合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
核办法》,以对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
       该考核办法全文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
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办法》。
    本议案须待《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董事简历:
       曾南:男,69 岁,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总裁、副董
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目前,持有“南玻 A”股份 4,500,38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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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景奇:男,57 岁,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外汇资金处处长、
中国银行深圳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西部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长,现任股东单位深
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董事、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亦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董事、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潮:男,58 岁,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交通部副处长、交通部副部
长秘书、交通部属下中通集团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原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
公司董事长、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总裁、本公司董
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渤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红晶石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严纲纲:男,54 岁,律师。历任深圳市法制局法规处副处长、深圳市钧天
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梁与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郭永春:男,46 岁,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经营管理处处长、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信息部主任、北方展览广告公司总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投
资二部总经理兼成都银河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投资经
营部经理,现任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
    吴国斌:男,49 岁,工学硕士。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
总裁兼工程玻璃事业部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目前,持有“南玻 A”股
份 1,810,000 股。

       独立董事简历:
       张建军:男,49 岁,博士研究生。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鹏
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教授、深圳市燃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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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启林:男,59 岁,博士研究生。历任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首都经济贸
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深圳、天津、西安、海南等地仲裁员。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
    杜文君:女,45 岁,硕士研究生。历任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 IT 研究组组长、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收购兼并总部董事总经理、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以上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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