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 玻A: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2015-06-16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深圳证监局 《关
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中国南玻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依据、制定过程、考虑因素、公司实际
情况等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
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为
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署:张建军、符启林、杜文君
                                   日期: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