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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16-01-16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6-004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0 日~2016 年 1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①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②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
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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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16 年 1 月 1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含 A 股及 B 股股东)。股东可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
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陈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叶伟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程细宝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
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

                                    -2-
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四楼股证事务部(邮
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16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及 B 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
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① 投票代码:360012
    ② 投票简称:南玻投票
    ③ 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④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A.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项议案以相
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1        选举陈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元
1.02        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元
1.03        选举叶伟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元
1.04        选举程细宝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元
    C.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D. 对于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
    E.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① 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下
午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③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②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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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委托投票数量

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1      选举陈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叶伟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程细宝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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