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 玻A:确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2016-11-29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6-069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确定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3 日~2016 年 12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 2016
年 12 月 6 日)。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


                                        -3-
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 1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 1 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但不得超过其拥有独立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
弃权。
    议案 1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 2 经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
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


                                     -4-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股证事务部(邮
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及 B 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
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及 B 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
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
玻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 1 中子议案①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1
    议案 1 中子议案②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议案 2                  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 1 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6-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序号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1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填票数

1.1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        反对    弃权
2        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以上议案 2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意见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六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