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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 日下午 14:5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3 月 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①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 2017 年 2
月 22 日)。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
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3-
1、逐项审议《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 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2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1.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4 债券期限及品种;
1.5 债券利率及确定、还本付息方式;
1.6 担保方式;
1.7 发行方式;
1.8 募集资金用途;
1.9 偿债保障措施;
1.10 发行债券的上市;
1.11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12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13 决议的有效期。
    以上议案经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
内容请参见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
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
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股证事务部(邮
编:518067)。


                                     -4-
    3、登记时间:2017 年 3 月 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及 B 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
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 A 股及 B 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
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
玻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1                                                                 1.00
                            议案
    议案 1 中子议案①       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01
    议案 1 中子议案②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1.02
    议案 1 中子议案③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03
    议案 1 中子议案④       债券期限及品种                                 1.04
    议案 1 中子议案⑤       债券利率及确定、还本付息方式                   1.05
    议案 1 中子议案⑥       担保方式                                       1.06
    议案 1 中子议案⑦       发行方式                                       1.07
    议案 1 中子议案⑧       募集资金用途                                   1.08
    议案 1 中子议案⑨       偿债保障措施                                   1.09
    议案 1 中子议案⑩       发行债券的上市                                 1.10
    议案 1 中子议案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11
    议案 1 中子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12
    议案 1 中子议案         决议的有效期                                   1.13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6-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          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2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1.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4          债券期限及品种

1.5          债券利率及确定、还本付息方式

1.6          担保方式

1.7          发行方式

1.8          募集资金用途

1.9          偿债保障措施

1.10         发行债券的上市

1.11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12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1.13         决议的有效期
以上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意见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七年月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