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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玻A: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14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确定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 日~2017 年 5 月 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4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7 年 4 月 24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
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
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陈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叶伟青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程细宝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潘永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张金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朱桂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张宛东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   选举李新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以上三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示例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6)人
       1.01                 非独立董事陈琳                     √
       1.02                 非独立董事王健                     √
       1.03               非独立董事叶伟青                     √
       1.04               非独立董事程细宝                     √
       1.05               非独立董事潘永红                     √
       1.06               非独立董事张金顺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1                 独立董事靳庆军                    √
       2.02                 独立董事詹伟哉                    √
       2.03                 独立董事朱桂龙                    √
       3.00                 非职工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3.01               非职工监事张宛东                    √
       3.02               非职工监事李新军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
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股证事务部(邮编:
518067)。
3、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5-
    联系人:马丽梅、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
玻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7-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序号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1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填票数

1.1      选举陈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叶伟青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程细宝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潘永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张金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2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填票数

2.1      选举靳庆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朱桂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3        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填票数

3.1      选举张宛东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李新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9-
   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七年   月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