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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集团
   英文名称:CHINA SOUTHERN GLASS HOLDING CO.,LTD(缩写:CSG)
2、公司地址: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十号南玻大厦
   邮政编码:518067
3、公司法定代表:江波先生
4、股证事务代表:刘振宇先生
联系电话:0755-6686315   传真:0755-6692755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716,679,570.89    671,563,144.66       6.72
2、净利润          134,672,207.11    161,143,719.74     -16.43
3、总资产         2,264,709,853.41 1,352,789,477.50      67.41
4、股东权益        972,527,614.43    836,209,553.52      16.30
5、每股收益(元)           0.41           0.64           -35.94
6、每股净资产(元)         2.95           3.32           -11.14
7、净资产收益率         13.85%         19.07%           -28.13
8、股东权益比率        42.94%          61.81%           -30.53

注:报表中上年数的总资产、股东权益及相关指标均已按1995 年度报表新口径要求
进行了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和股东大会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应以境内、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利润表中较低的
利润数为公司利润分配的标准.因此,根据香港罗宾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本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0127,003,892元,本集团董事会建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提取
公积金26,700,389元计21.02%,提取公益金12,700,389 元计10%, 提取分红基金82
,467,267元计64.93%,剩余部分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共派发82,467,267人民币元.
经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实施.
本集团第六次股东大会定于1995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蛇口工业六路十号南下科
技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详情请参阅本集团董事会关于召开第六股东大会的公告.
四、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本集团以生产经营高档优质浮法玻璃加工产品为主营业务, 同时涉足高科技陶瓷产
品生产领域及在国内少数城市从事有限的房地产业务,1995 年是本集团成立以来对
工业项目投入最大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面对宏观经济调控下资金缺少的压力, 以及
市场剧烈竞争的挑战,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集团董事会的领导决策下, 经过
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生经经营任务.
(1)工业生产方面
本年度尽管市场竞争加剧,但本集团凭着多年来建立起的国内外销售网络、 高质量
的产吕和良好的售后从而赢得订单,有效地保证了工业生产顺利进行.
镀膜玻璃年产量103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5,564.16万元, 占销售收入总额的21
.72%;ITO导电腊玻璃年产量225万片,实现销售收入6,747.83万元, 占销售收入总额
的9.41%;镀银镜年产量83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5,482.57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
7.65%;中空、钢化、夹层、热变玻璃及切削加工玻璃年产量达81.43万平方米,共实
现销售收入19,815.96万元,占销售了收入总额的2.37%;玻璃机械、玻璃建筑装饰、
电子陶瓷、结构陶瓷产品及总部及海外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0,490.68万元,占销售
收入总额的14.64%.
在安全上,各工厂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一年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
故.
在质量上,本年度本集团全面开展IS9001及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下属
工厂:深圳南星玻璃加要有限公司、深圳南旭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深圳南玻结构陶
瓷有限公司已获ISO-9001认证;下属工厂:深圳伟光镀腊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宏观镜
业有限公司、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深圳南
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已获ISO-9002认证.
在成本上,各工厂认真挖掘内部潜力,努力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产品的成品率, 开源
节流,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
(2)房地产方面
面对本年度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本集团继续保持缩短战线,不开新项目的策略, 集中
资金和力量发展多层民用住宅,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回报,武汉金昌南业城首期工程于
年内建成并交付使用,获可观利润,在成都、海口开发的多层南玻现代公寓销售情况
良好.房地产销售收入为11,871.01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16.56%.
(3)新项目开发方面
电子陶瓷项目已于95年中进入商业生产阶段,经科技人员为断攻关,成品率已稳定在
60%以上,产品质量已获日本松下和MOTOROLA等大客户认可.
汽车风档玻璃项目已按计划于1995年12月进入试生产, 产出的大量样品及工厂运行
状态、工艺稳定性均得到美国、澳大利亚、香港及国内有关大客户的认可, 在产品
取得国内外安全计证后 于96年中全面投产.
超薄浮法玻璃项目已于95年4月27日正式动工,厂址位于宝安区福永镇, 土建工程正
在紧张进行.设备引进合同均已于年内签订,并向海关备案,经专家反复论证比较后
,进口设备分别选择美国、芬兰、法国、比利时、 德国等国具备当今世界最先进水
平的设备.本年内进口的第一批设备已按期到货并开始安装.
该厂主要原材料--硅砂来源已选定海南省文昌县的硅砂矿作为本项目的硅质原料基
地,年内已完成采矿权使用审批手续及征地工作,并已输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手续, 有
关土建及工艺设计业已完成,预计在九六年底投入商业生产.
预计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将于96年10月试生产.
(4)国内市场方面
本集团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已建成的国内销售网络, 目前已在全国十一个大中城市建
立非独立核算并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领导的销售分公司,同时还有销售总代理八家
.各销售分公司及销售总代理继续发挥销售主渠道的作用,其销售网络已履盖中国大
部分地区.95年5月新成立广州分公司.
(5)海外市场方面
澳洲和美国及东南亚是本集团产品的主要市场,其中中国(澳洲) 南玻有限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美国标准公司本年内加强了管理,完善了业务力量,文开客源,营业额有所
提高.95年本集团出口创汇1,705.53万美元,占工业产品销售总额的23.96%.
本集团有深圳市企业集团综合实力和全国三资企业500强中排序分别为28位和88位
,并连年荣获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称号,已成为华南地区玻璃加工行业之首.
2、主要指标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716,679,570.89元人民币,比去年增加6.72%, 其中工业产品实现销售
收入597,969,435.08元人民币,占83.44%,房地产实现销售收入118,710,135.81元, 
占16.56%.净利润为134,672,207.11元,比上年下降16.43%, 其中工业产品实现净利
润107,807,011元,占80.05%,房地产实现净利润26,865,196.11元,占19.95%.造成净
利润下降 的主要原因有:本年度生产原材料、能源消耗费用及管理费用上涨, 而成
本上升.加之95年度本集团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大,致使本集团负债比率上升, 利息支
出比年年度有一定增加.
本集团在上一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盈利预测, 但内部溢利预测及经营状况与实际情况
相符.
3、据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本集团95年度净利润为134,672,207元.
据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本集团95年度净利润为127,003,892元, 与蛇
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差异原因如下:
  本年度净利润(人民币元)

  法定综合帐所列报                     134,672,207
调整项目:
(1)对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                  3,444,568
(2)冲减存货中未实现利润                    495,762
(3)资本注资汇总差额处理方法分歧的调整   -4,794,352
(4)投资可能的减值准备                   -7,808,991
(5)拨作在建资产成本的额外利息            1,914,328
(6)按交易价重订开业前费用                 -761,217
(7)其他                                   -158,413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帐所列报     127,003,892

4、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
本集团1993年度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已于1993年度、1994年度按配股说明书阐述的使
用方向投入使用.其具体运用情况已于1993年度、1994 年年度报告中说明. 所余8
,001万元人民币在1995年具体运用如下:
(1)用于支付深圳奔迅汽车玻璃公司第三期土地使用费约411万元人民币;
(2)用于支付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公司土地使用费及土建工程款约7,600万元人民
币.
经国家计委、国家外管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计划局、国家外管局深圳分局、深圳
市证管办批准,本集团于1995年6月30日--7月6日在瑞士资本市场成功地发行了5 年
期4500万美元B股可转股债券. 所募集资金4500 万美元在扣除增外证券商承销费用
1123.5万美元后已于1995年7月18日顺利汇入本集团账户.根据政府批文和发行招募
说明书的要求,该笔资金将全部投入超薄沮法玻璃项目,95年度该笔资金已投入本集
团全资附属企业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1,386万美元,用于支付进口设备订
金,预计九六年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需支付进口调和当期款(不含保修期
预扣尾款)约4,200万美元,该项目投资估算为12,000万美元(不含流动资金),资金来
源队由南玻集团投入注册资本人必由29,656万元及交发行B 股可转股债券募集款项
全部投入该项目外, 其它配套资金均由深圳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货款
解决,到年末,该项目的配套资金已全部落实.
五、股本经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截止1995年12月31日)

股份类别          95年末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94年末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尚未流通股份
其中:
外资法人股        43,819,414      13.28%      33,707,242       13.40%
境内法人股       156,016,373      47.30%     120,012,595       47.69%
内部职工股           249,000       0.08%         249,000        0.1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00,084,787      60.66%     153,968,837       61.19%
已流通股份
A股               61,503,603      18.64%      47,253,002       18.78%
B股               68,280,672      20.70%      50,404,324       20.03%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9,784,275      39.34%      97,657,326       38.81%
股份总数      329,869,062     100.00%     251,626,163      100.00%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1995年5月27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94年度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
另派发股息人民币1.00元,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7月20日.送股后总股本从251, 626
,163股增至327,114,011股.
截止199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发行的B股可转股债券已有141万美元转股, 转换
成B股数为2,755,051股,债券转股后本集团总股本为329,869,062股.
根据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数据,本集团总股本为329,869,062股,为实际数; 根据蛇
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本集团总股本为329,860,068股,为理论数.造成差异
的原因是对本集团历年送红股、配股的零碎股处理办法不同而引起的.
(3)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截止1995年12月31日)

股东名称                           95年未数   占总投本比例   年度内增
                                       (股)         (%)       (+)减(-)
①深圳市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50,233,335      15.23    +11,592,308
②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深圳公司          50,233,335      15.23    +11,592,308
③同局(玻璃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45,773,353      13.88    +12,066,111
④广信企业发展公司                  39,169,945      11.87     +9,039,218
⑤TEMPLETON DRAGON FUND,INC.         4,747,000       1.44     +4,747,000
⑥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4,042,823       1.23       +933,009
⑦SHASE/COLLEGE RETIREMENT           3,991,780       1.21       +921,180
EQUITIES FUND
⑧RICTET & CID                       3,826,850       1.16     +1,838,350
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380,000       1.02       +780,000
⑩SSBT/THE CHINA FUND-UH1 UH01       3,117,400       0.95       +659,400

(4)股东数量
截止95年12月31日,南玻A股股东32571户,B股股东484户,合计23055.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数.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变动原因
江波     董事长      30000              60060        分红及买入
陈小雄   董事        30000              86500        分红及买入
王连生   董事        30000              73320        分红及买入
曾南   董事总经理    30000              39000        分红
沈士成   董事        30000              50700        分红及买入
徐柏春   董事        30000              39000        分红
赵庆生   董事          0                  0          原无持股
张永林   董事          0                  0          原无持股
周汉斌   董事          0                  0          原无持股
周道志 独立董事        0                  0          原无持股
黄皆平   监事长      10000              25350        分红及买入
蒙应龙   监事        10000              21000        分红及买入
郭辉     监事          0                  0          原无持股
钟忠流 副总经理      19000              24878        分红及买入
王春王 副总经理      19000              24700        分红
孙静波 财务经理      11000              14300        分红

六、重要事项

1、本集团于1995年5月27日在深圳蛇口影剧院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 到会的股东代
表347人,代表股数142,755,5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6.73%. 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199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方案"; 分红
派息的方案为每10股送3股红股另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0元." 于聘任本公司1995
年度注册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本公司1995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变更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已于1995年5月29日在《证券
时报》及《香港商报》上予以披露.
2、本集团董事会报告期内 举行3次会议,主要是讨论通过了: 集团管理层做出的94
年度工作总结及1995年工作计划;94年年度报告;94年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关
于超薄浮法玻璃项目和汽车风挡玻璃项目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有关该项目融资情况
的安排;及审议通过了95年中期业绩报告.
3、本集团法人营业执照于1995年10 月4 日作了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变更为人民币
32711.40万元.
4、总投资约1. 2 亿美元的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于
95年4月27日开工.总投资约1800万美元的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
限公司于95年2月17日开工.
5、在本集团第五次股东大会上通过;原董事会成员李健生、 黄锡汉先生因工作关系
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由张永林,周汉斌先生接替担任本集团董事职务.
6、因工作需要本集团聘任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靳庆军律师、 郑伟鹤律师为本公司
1995年度法律顾问.
7、重大事件简介
(1)经国家计委、国家外管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市计划局、 国家外管局深圳分局
、深圳市主管办批准,本集团1995年6月30日--7月6 日在瑞士资本市场成功地发行
4500万美元B股可转股债券.所募集资金4500万美元在扣除境外券商承销费用112. 5
万美元后已于195年7月18日顺利汇入本集团帐户.本集团已于95年7月18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香港商报《上予以披露.
(2)截止1995年12月31日,本集团4500万美元B股可转股债券共有141万美元债券转股

,转换成B股数为2,755,051股,债券转股后B股总数为112,100,086 股 . 本集团已于
1995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上予以公告.
(3)为配合本集团超薄浮法玻璃项目的建设,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南方超薄浮法
玻璃有限公司向以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及荷兰INC 银行深圳分行为牵头人的银团贷款
3000万美元.该合同已于95年6月30日在深圳富临大酒店签字.
(4) 本集团原发起人股东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集团发起人法人股
39,169,945股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文信企业发展公司持有,股份性质不变,仍为发起
人法人股,此事项已于95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香港商报》上予以公告.
8、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拥有股权   主营业务范围
深圳南星玻璃加工有限公司  2,310万元RMB     100%   玻璃加工
深圳南方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1,800万元RMB     100%   玻璃深加工
深圳南锋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1,200万元RMB     100%   玻璃机械设备
深圳南玻彩釉钢化玻璃有限  1,500万元RMB     100%   生产经营建筑装饰用玻璃
公司                                                 制品
深圳南玻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3,000万元RMB     100%   生产经营陶瓷制品
深圳南旭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5,000万元RMB     100%   生产经营电子陶瓷元制品
深圳南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600万元RMB     100%   玻璃幕墙及玻璃工艺美术
公司                                                 装饰工程
深圳南方超薄浮法玻璃有限 29,656万元RMB     100%  生产经营特种浮法玻璃
公司
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        405万元RMB     100%  采掘,开发,生产,自用为主
                                                    的石英砂原料
深圳南玻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2,000万元RMB     100%  财务顾问资询
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万元RMB     1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南玻(武汉)实业发有限公司  4,000万元RMB     1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0万元RMB     1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北海南玻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万元RMB     1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南玻(天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元RMB     1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美国标准玻璃公司             20万USD       100%  代销南玻集团产品
南玻(澳门)有限公司          100万澳元      100%  玻璃贸易
海南福斯特国际旅游发展有    1000万HD       100%  旅游项目开发
限公司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云南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沈阳分公司  均为500万元人民币  100%  销售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
南宁分公司、长沙分公司                             产品
西安分公司、天津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        678万元RMB      75%  生产金属镀镜及玻璃制品
深圳伟光镀腊玻璃有限        800万USD        70%  生产镀膜玻璃、镀膜镜系
公司                                                列产品
深圳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      500万USD        70%  生产经营导电膜玻璃及制
                                                    品
深圳新宏达安全玻璃有限    1,008万元HMB      75%  生产经营安全玻璃安全用
公司                                                膜
上海南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86万USD         65%   玻璃深加工
澳洲格林玻有限公司          100万澳元       65%   玻璃贸易

八、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王剑秋、欧金极注册会计
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附后)
(2)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后)
(3)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附后)
3、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
(1)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
本公司捃行财政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除内部往来、实收资本与长期投资、内部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相互抵
消,固定资产、存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予以扣除、 其余
项目均逐一合并,对子公司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 少
数股东权益"项目、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予以单独
列示.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外币折算方法: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采用当月一日的市场汇价析
合为人民币入帐,期末对货币性项目中外币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调整,由此产生的折
算差额计入"财务费用"项目.
坏帐准备:
本公司按年末债权扣除关联公司往来后余额的2%计提.
存货:
本公司存货均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的实际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长期投资:
A.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本公司对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按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
(持有20%以下股权的)和权益法(持有20%以上股权的)核算.
B.长期投资评估增值:长期投资评估增值系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
公司、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在"长期投资"项下列示,并自一九
九二年一月一日开始按二十五摊销.
C.合并价差:系由于本公司长期投资与实际资本折算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由原来
列示在"股东权益"抵减项改列"长期投资"项下, 由此调增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股东权益"计5,406,604.57人民币元.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实物资产,本
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
类别、原价、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1年--35年         2.7%--4.5%
专用设备         10年--16年        5.94%--9%
运输工具             10年              9.5%
其他设备              8年            11.8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系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奔迅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发薄浮法
玻璃有限公司和海南文昌南玻石英砂矿购买土地使用权一次性支付的费用, 按受益
期摊销.
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开办费于筹建截
止日后五年摊销.
B.房屋装修费:系本公司歌舞厅及南玻大厦装修费,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分五年
摊销.
C.筹建期间汇兑损益:系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汇兑损益
,于筹建截止日后按五年摊销.
D.债券发行费:系本公司发行可转换B股债券所发生的费用, 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
起分五年摊销.
E.开发项目前期利息:系本公司发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利息支出,自开发产品销
售实现时转入当期费用.
其他长期负债--待转销汇兑收益
待转销汇兑收益系汇率并轨时货币性项目外币余额按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的市场汇
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自一九九四年一月
一日起,按五年摊销.
税项:
本集团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项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商品房销售          3%*和5%
        租房收入                 5%
        放货利息收入             5%
        商品销售收入             6%
        代销收入                 5%
        装饰工程、建筑安装收入   3%
        经营服务收入             5%

*系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武汉市税务局外税分局批准商品房销售按3% 的
税率计缴.

企业所得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        7.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
            [1995]堂阁字第04号文)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7.5%
            (深圳市国家税务蛇口分局
            [1995]深三字第3号文)
            深圳南玻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15%
            南玻(武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局
            批准免征一九九五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合资地属和联营公司生产企业均享受"两免三减"政策性优惠

美国标准玻璃公司及澳洲格林玻公司按当地政策计税
预提所得税:系本公司支付增外机构货款及债券利息而预提的所得税10%
(2)主要报表项目附注

1.短期投资             1995.12.31
                账面价          市价
股票投资     5,261,054.36   3,415,788.38
债券投资       130,000.00     130,000.00
             5,391,054.36   3,545,788.38
2.应收帐款
账龄                 金额
一年以内           67,362,792.91
一年至二年           281,285.40
二年至三年           398,136.22
三年以上             394,030.76
                  68,436,246.29
3.其他应收款
帐龄                  金额
一年以内         40,973,427.93
4.长期投资
A.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数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额
                              股权比例
已上市公司法人股:
琼港澳法人股       3,222,789      1.03%          17,650,512.38
琼珠江法人股        118,000                        395,000.00
沪大江法人股        650,000                      2,000,000.00
深本实B股           300,000                      1,100,744.33
琼海药法人股        469,950                      1,203,072.00
未上市法人股
北京万通法人股    4,200,000       0.53%          4,200,000.00
湛江世联法人股    1,000,000                      1,000,000.00
恒通法人股           12,000                         49,996.80
                                                27,599,325.51
B.债券投资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国库券   1997.6.30    RMB200,000.00   13.96%      200,000.00
C.联营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经营期限  注册资本比例     投资金额
深圳宏达镜业有限公司评估增值       20年        75%        4,695,008.19
深圳伟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评估增值   20年        70%        3,778,989.29
    合并价差                                              5,585,220.88
                                                         14,059,218.36
D.其他             
                           投资金额
海南台达高尔夫会员证      740,000.00
5.资本公积金
                                 1995.12.31
年初余额                         440,635,674.92
 加:可转换B股债券转B股溢价         8,694,728.00
 加:受赠试验用原材料                  21,310.72
 减:资本折算差额                   3,115,818.92
年末余额                         446,505,894.72
6.盈余公积金
                                 1995.12.31
年初余额                        132,488,795.35
其中:公益金(23,455,408.20)
加:一九九五年利润分配提取        39,400,778.00
其中:公益金(12,700,389.00)
年末余额                        171,889,573.35
7.未分配利润
                                   1995.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58,916.25
加:本年净利润                   134,672,207.11
减:提取一九九五年度法定公积金    12,700,389.00
   提取一九九五年度法定公益金    12,700,389.00
   提取一九九五年度任意公积金    14,000,000.00
   提取一九九五年普通股股利      82,467,267.00
   年末款分配利润                24,263,078.36
上述撰写的税后利润分配事项已纳入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8.投资收益
                                  1995                1994
投票投资收益                   1,469,004.87      1,906,666.02
宏达、伟光资产评估增值摊销额    (403,523.71)      (403,523.71)
                               1,065,481.16      1,503,142.31

9.承诺事项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等财务承诺.
10.或有负债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发现潜在的或有负债.
九、其它事项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深圳蛇口招商大厦103-203室
                名称: 香港罗宾咸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香港太子大厦21楼
                公司法律顾问名称:深圳信达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四十三层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时报》96.04.24